公告日期:2026-04-2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实施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合理保证,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经营管理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
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大雅”)、南通荣钰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钰”)。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结合与三大雅业务融合后实际运营情况,2025 年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信息披露、内部监督、人力资源、研发管理、财务报告以及业务层面流程的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存货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信息系统等,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对外担保相关业务,无需开展相关内控评价工作,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持续有效。
与 2024 年相比,因与三大雅业务融合而发生变化的重点管控流程评价情况如下阐述: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结合同三大雅融合后的业务规模及经营管理需要进行了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公司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并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取消了监事会及监事的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内控执行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以有效推进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公司经营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保证了公司能够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
2.内部监督
公司审计部为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有《内部审计制度》,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履行情况、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促进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审计部和内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3.人力资源
人才是提升公司竞争力的核心,公司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结合与三大雅融合后的最新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管理制度。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职务升迁等均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4.研发管理
公司鼓励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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