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骐环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华骐环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5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641.55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3,735.3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1]230Z0009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以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后,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
1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 13,827.70 12,000.00
厂扩建工程项目
2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 11,454.76 10,000.00
化项目
3 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 13,000.00 1,735.30
营运资金
合 计 38,282.46 23,735.30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一)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已建设
完毕,于 2024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该项目募
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累计投入募集 利息及现金管 节余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额 资金金额(B) 理收入扣除手 金额
(A) 续费净额(C) (E=A-B+C)
1 智能化污水处理 10,000.00 9,820.20 463.55 643.35
设备产业化项目
注:表中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主要包括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以及活期利息收入等,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项目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结余金额主要包括“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该等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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