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骐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操家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海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担任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1988年7月起历任南京化学工业集团公司研究院工程师、所长助理,现任河海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列席了2次股东会。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和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本人认为公司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对公司本年度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次
姓名 次数 会次数(现场/ 会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操家顺 5 5 0 0 否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根据 公司管理和经营需要,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认真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 况,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 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积极推动了公司核心团 队的建设。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积极履行相应职 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 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了解2025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 务。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 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参与了公司经营目标、发展方针、各 项经营战略的研究活动;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 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于2025年4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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