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6.32万元/年(税前);
2、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岗位津贴;未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担任公司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
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内容与等级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在考核周期结束后根据其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
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内容与等级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在考核周期结束后根据其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
四、其他说明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个人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情况、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的调整等;同行业薪资水平、通胀水平等。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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