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经审批的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额度用于新项目建设、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 开具银行承兑等业务。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公司根 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同时,公司以自有资产为 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该事项已经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批准实施。
二、拟增加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为满足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0万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并签署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
为一年,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不变。
以上增加授信额度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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