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并对其他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说明及修订对照表
1、《公司章程》全文统一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条款中仅涉及“监事会”和“监事”的,不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相关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若原《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则不再逐条列示。
3、《公司章程》中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包括但不限于条款序号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和标点的修改也不再逐条列示,省略号“……”代表略去与修订无关的文字。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也不再逐条列示。
4、《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原条文 《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文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
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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