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出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本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监督、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资金活动、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控制和应收款控制等。
1、组织机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促进公司更好地规范运作。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经理层具体负责实施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机构和人员按照相关规则规范运作,实现了公司治理架构的合法有效运行,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2、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了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建立的《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应对公司的财务、采购、生产、销售、仓库及设备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稽查,并定期检查、形成书面材料,确保内部控制的严格贯彻实施
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3、企业文化
公司在经营发展中形成了积极向上的文化理念,构建了“致力于成长为新能源基础原材料和大型装备关键零部件领域的行业标杆企业”的企业愿景;确立了“聚粉末和装备之力,连风光水电于万家”的企业使命;秉承着“凝聚粉材之合力,锻造坚韧不拔的屹通铁军,为绿色能源贡献优材利器”的核心价值观,坚持聚焦新材料和新能源双核心领域,做深做精做专。在任用和选拔优秀人才时,注重考察其与公司价值观的匹配程度,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凝聚团队竞争力,公司全体员工能够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内容涵盖员工招聘、薪资、培训、绩效考核与晋升,为公司建立高素质的团队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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