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56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4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志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顾秦华、郑长虹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15 日为授予日,以 5.03 元/股的价
格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该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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