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贺树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会计专业领域具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及经验。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本人贺树人,1965 年 3 月出生,大专学历。1987 年至 1996 年,任益阳市五
金交电化工公司副股长;1996 年至 2007 年,任荣文灯饰(东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 年至 2012 年,任东莞市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年至 2020 年,任东莞威雅利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1 年至今,任深圳鹏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多种执业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 6 次董事
会会议、3 次股东会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本着恪尽职守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好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主持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专门委员会 事项 审议结果
1、关于《2024 年度内部审计第四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 同意
审计委员会
议案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2、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7、关于 2024 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2025 年内部审计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9、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2、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3、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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