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中辰转债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提前赎回“中辰转债”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
678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70.5370 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7,053.7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7,053.7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3147”,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6 月 7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2 月 7 日)起至可转换公
司债券到期日(2028 年 5 月 30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1、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
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决定将“中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78 元
/股向下修正为 6.50 元/股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起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辰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
为 6.4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3、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辰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
为 6.4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5 年 9 月 5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中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8.359 元/股),触发“中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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