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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8:23:44 股吧网页版
中辰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效益、经营目标挂钩原则;

(三)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对薪酬与绩效考核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或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或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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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
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情况、行业特性、公司员工工资水平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职责、重要性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按年度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九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社会通胀水平及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应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经营情况、岗位职责和市场薪资情况,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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