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兴尧)
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兴尧,男,197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本科学
历,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5 年 8 月担任仪征化纤集团公司资金会计职务,2003 年 4 月担任常州永申人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职务,2010年 9 月起任教于常州大学。曾任常熟国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诺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 2022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经自查,本人在 2025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在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持续关注独立性自查事项,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
席董事会 6 次,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了 2 次股东会。
本人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审慎行使
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均投
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
委员。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
相关事项,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具体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
意见和建议
审议通过:1.关于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2.关
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 全体委员一
2025-04-17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会 致同意各项
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议案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
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李兴尧(主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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