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刘磊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5年7月30日因任期届满卸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磊,1965 年出生,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核心通识课《经济学概论》首席教授,高层管理培训中心学术主任,世界 500 强企业纬创旗下上市公司纬创软件首席经济学家。独立经济管理顾问,兼任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四川省政协经济委员会特邀成员、民进四川省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四川校友会监事长,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四处校友会副会长,民进电子科大总支副主委等社会职务。自 2022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
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3
次,实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3 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股东会 2 次。2025
年任期内,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为,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议案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在各专门委员会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组织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结合市场薪酬水平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开展对比分析,审慎研判薪酬方案及津贴调整方案的合理性与公允性,严格履行审议决策相关职责。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 6 项议案,针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会
计师事务所履职成效评估、审计机构聘请等关键事项,逐项开展审议与研讨,充分发挥审核把关与监督制衡作用。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针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开展全面、审慎审核,为董事会选聘合格董事提供了科学、严谨的决策依据。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 次战略与发展
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针对公司对外投资合作、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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