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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1:30:21 股吧网页版
信测标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张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 3 月 20 日起,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现将本人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光学工程专业。2004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大学,现任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副教授,从事光电检测、光纤传感相关研究与教学工作。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了 2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 项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3 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主持 1 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3 项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已
合作发表学术论文近 90 篇,获授权发明专利 4 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15 项,软
件著作权登记 6 项。2019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
策工作。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应出席任期内召开的 4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现场/通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讯方式)

张敏 4 4 0 0 否 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责,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提出优化建议,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严格审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召集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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