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6 年 05 月 0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05 月 08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
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4,0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0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05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0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05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98 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2 08*****965 赣州市同裳投资有限公司
3 08*****803 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4 08*****813 赣州新业成投资有限公司
5 08*****054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05 月 0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 39 号
咨询联系人:王亚彬、廖琛琛
咨询电话:0755-86106838
传真电话:0755-86106838
七、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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