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
况,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
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秋田微电子股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 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要求制定上市公司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应当严 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 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 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因不履行 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因不履行或者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 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应当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子公 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的负责司的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 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的其他人员。 员。
第五条 年报信息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与事实不符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 事实不符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
正公告。 公告。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时, 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应遵循以下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权力与责任相对等、 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 过错与责任相对应;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
相结合。 相结合。
第七条 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经公布的年度 第七条 公司对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聘请具有执行证券、 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中华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