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姜发明先生、赵传淼先生、方泽南
先生、刘宏灿先生、李伟相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潘连兴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 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万载南极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载南极光”)2026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含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汇票、存单等向银行质押申请开出汇票)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公司子公司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 2026 年度拟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万载南极光申请不超过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