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公司”或“发行人”)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南极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60.6423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7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777.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535.05 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242.75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出具了 XYZH/2021GZAA50004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7 号)批复,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16.3265 万股,发行价格为 15.68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1,023.0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976.94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划至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0月12日出具了“XYZH/2023GZAA7B020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
金拟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1 LED 背光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3,964.88 33,964.88 23,681.24
2 5G 手机后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272.65 7,272.65 5,070.69
3 LED 背光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440.97 6,440.97 4,490.82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400.00 4,400.00 -
合计 52,078.50 52,078.50 33,242.75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4,228.1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0,931.6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