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方泽南)
本人作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方泽南: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2000 年 12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2005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2007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 11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4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中国中
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20 年 9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深圳中微
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南方科技大学深港微电
子学院教授;2021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盛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7 月至今任南极光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共计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出
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方泽南 5 0 5 0 0 否 3
本人对董事会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审慎
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
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5 5 2 2 2 2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履行职责,2025 年度共参加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并审核了
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
项,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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