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方泽南先生、李伟相先生以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潘连兴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 会决议,勤勉尽职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出具的自查文件,对公司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 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姜发明先生向董事会做《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贯彻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促进了公司可持续发展,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 2025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为:“(一)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或公司存在其他特殊情形的,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二)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