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南极光
保荐代表人姓名:卢婷婷 联系电话:0755-25869830
保荐代表人姓名:谭璐璐 联系电话:0755-2586980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代表人每月通过银行邮件查询公司募集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
情况,共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通过审议会议文件了解公司股东会召开
情况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通过审议会议文件了解公司董事会召开
情况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项目 工作内容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问题
经核查,2025年12月公司子公司香港南
极光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项未完全遵循流程
签订合同、支付预付款事项。公司对此已进
行了整改,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签订相关解
除协议,全额收回上述预付款。审计机构认
为上述事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
表的审计意见,认为南极光公司于2025年12
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后续,公司将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内部
控制,加强审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
况的监督力度,全面关注和跟踪公司各项业
务相关协议的对外签订情况,对可能涉及的
风险点进行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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