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 2025 年 6 月**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五章 董事会 ...... 27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41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3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49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0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54
第十一章 附 则 ...... 54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设立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闽政体股[2000]21 号)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628594836Q。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12.50 万股,
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ASE SCIENC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州市开发区科技园区快安大道创新楼二层;
邮政编码:35000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47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董事会选举新的董事长,并由新任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创造价值,共赢发展,用科技推动支付发展。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市场营销策划;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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