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
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独立董事津贴金额为人民币 7 万元/年/人(税前),由公司按月发放。
3、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核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办法》实施评价后兑现。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依据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其当年薪酬。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5、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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