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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1 19:15:02 股吧网页版
曼卡龙: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300945 证券简称:曼卡龙 公告编号:2026-019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对方和交易金额:为对冲汇率波动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本业务无保本保收益的业务承诺,尽管公司已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上述业务,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降低财务成本。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实际业务发生外汇收支总额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授权期间内任一交易日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易额度可在授权期间内循环滚动使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交易场所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

5、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

6、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外汇市场存在多种复杂因素,若未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出现较大偏离,可能导致锁定汇率与实际汇率的偏差,从而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
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基于公司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规范操作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内审风控中心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衍生品的风险对冲功能,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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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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