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公告编号:2026-034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5月14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均未出席本次会议,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且承诺不担任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任何职务,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方俊锋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本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本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负责并监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本持股计划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赋予给股东的其他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份额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的100%,无反对,无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林志侠先生、孔夏祥先生、施相江先生3人为本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且均不为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本议案在林志侠先生、孔夏祥先生、施相江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他持有人表决,同意份额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的100%,无反对,无弃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施相江先生为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本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授权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2.代表本持股计划持有人负责及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本持股计划持有人选择及更换资产管理机构;
4.代表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赋予给股东的其他权利);
5.代表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6.代表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管理,包括在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择时出售标的股票或将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投资于理财产品等;
7.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包括调整持有人名单、份额等;
8.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9.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或授权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1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除上述职责外,在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若发生未有明确规定必须由股东会、董事会、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事项,由管理委员会自行决策并办理。
授权期限自本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份额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的100%,无反对,无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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