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推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岗位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除本激励计划另有规定外,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对应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同时,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含外籍激励对象,该等人员在公司海外业务开拓、本地化运营及技术支持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将外籍员工纳入激励
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支持公司全球化战略的稳步推进。
四、考核机构与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及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并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提供和收集,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归属需根据公司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公司层面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营业收入或净利润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第一个 公司需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归属期 2026年 1.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8,000万元;
2.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8,809万元。
首次授予及2026年第三季 第二个 公司需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度报告披露前授予预留的 归属期 2027年 1.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10,100万元;
限制性股票 2.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11,090万元。
第三个 公司需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归属期 2028年 1.202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33,100万元;
2.2028年净利润不低于13,250万元。
第一个 公司需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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