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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8:52:38 股吧网页版
恒而达: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少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少华)

2025年度,本人作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下,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本人任职期间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陈少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退休返聘教授,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本人还兼任厦门市会计学会会长、厦门总会计师学会副会长、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北京极智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独立董事、厦门七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非上市)董事、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SZ.300188)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任职期限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出现需要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行使特别职权事情,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表决 是否连续两次 股东会 股东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情况 未出席会议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8 8 0 0 均投同意票 否 2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外,还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召集并主持了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发放情况,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八、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的相关内容。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出席了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等事项进行研究,认真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相关情况并提出建议,对公司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等事宜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八、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的相关内容。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公司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权益分派及中期利润分配等议案进行审议及监督履行情况,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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