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 492 号德必易园 A 座 8 楼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1.01 选举应明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2 选举蒋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张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二)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 实行累积投票制,应选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每位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议案 1 为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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