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废止
《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
类型
1、全文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若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 修订,不再逐条列示。
2、仅涉及非实质性修订,如调整标点符号、章节及条款编号等亦不再逐条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冠中生态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冠中生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修改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
类型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修改
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
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 新增
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 修改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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