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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1:55:29 股吧网页版
冠中生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旭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旭修)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李旭修)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李旭修,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民商法专业,一级律师。曾任中国海洋大学副科长,山
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总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常务副
监事长、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2025年7月期间,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3次、董事会会议3次,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
董事姓名 期应参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会 事会次 两次未亲 股东
加董事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会次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李旭修 3 0 3 0 0 否 3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其他董事
和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积极有效履行职责。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会换届等重大事项严格审查、提示法律风险,切实有效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重
大事项,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5天。1、会议履职与决策监督。现场出席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通过会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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