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1:55:30 股吧网页版
冠中生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金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金光)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徐金光)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徐金光,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

年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获硕士学位。历任山东省林木种苗站副站长、
山东省林木种苗花卉站站长、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理事长等
职,2020年6月退休,为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2021年3月至2025年2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会会议。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
董事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两次未亲 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会次
事会会议 数

徐金 1 0 1 0 0 否 1



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因此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和审计委员会会议
各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补选独立董事事项,本人作为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仔细认真地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从业经历、专业资格等,评估其胜任能力,并审慎作出表决意见;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内审工作计划,本人详细审阅了议案,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建议,切实有效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与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重大事项,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天,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就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深入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运作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有效发挥本人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