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大刚)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吴大刚)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诚实、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吴大刚,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学位,副教授职称。曾任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项目经理、
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青岛中汽新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山东牧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2025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坚守勤勉尽责的
态度,仔细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讨论,为提升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发挥了应有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具
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
董事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两次未亲 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会次
事会会议 数
吴大 8 3 5 0 0 否 2
刚
本人均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没有缺席和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召开背景并获
取会议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
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审议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了公司经营、分红政策制定及实施、审计机构聘任、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管理及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就公司市场布局、发展战略等与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充分审核董事会换届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聘任、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资产收购等重大事项,切实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有效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与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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