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生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及 13 家分公司、子公司青岛平度冠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胶州冠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拉萨冠中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广西冠中农林科技有限公司、GREENSUM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冠中生態(香港)有限公司、冠中(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采购及供应商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关联交易、预算管理、档案管理、企业文化、技术开发管理、市场管理、信息与沟通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及供应商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关联交易等。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各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地发展。
① 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认真行使法定职权,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享有平等权利,行使股东的表决权。
② 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由 9 名成员组成,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或提交股东会审议,负责制
订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基本管理制度等。《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已对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责任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并要求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此外,公司董事会 9 名成员中有 3 名为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遵照相关要求,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对相关事项依照自身的专业能力及时发表独立意见,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参考。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③ 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公司章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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