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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1:55:43 股吧网页版
冠中生态: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
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业务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与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及认真核查,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认为中兴华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其专业资质和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6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现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情况、审计关注风险点及其控制对策、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华所关于公司审计总体情况、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提请治理层关注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三)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四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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