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6:09:23 股吧网页版
奥雅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雅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奥雅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54.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45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98,856,094.3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14,593,905.65 元(含超
募资金 11,272,405.6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782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深圳奥雅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8,966.16 58,966.16

2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6,434.15 6,434.15

3 信息化与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4,931.84 4,931.84

合 计 70,332.15 70,332.15

注:募集资金净额为 71,459.3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127.24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支付发行相关费用 9,885.61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54,004.44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18,34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30
万元,剩余 4,379.85 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中(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已于2025年2月2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开展计划及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因此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实施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2.6%计算,预计将给公司节约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