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6:09:23 股吧网页版
奥雅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949 证券简称:奥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宝章先生主
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交易所规则,编制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闫芳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3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28%。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