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雅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奥雅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54.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45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98,856,094.3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14,593,905.65 元(含超
募资金 11,272,405.6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782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深圳奥雅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8,966.16 58,966.16
2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6,434.15 6,434.15
3 信息化与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4,931.84 4,931.84
合 计 70,332.15 70,332.15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459.39 万元,扣除前述募投
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净额为 1,127.24 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净额为 1,127.24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3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33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33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剩余净额为 797.24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3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28%。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为支撑公司自有 IP 及产品渠道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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