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林强)
本人林强,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制度要求,本着忠实、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和专业分析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有效促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通过持续履职,本人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林强,男,1969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于 1994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会计系审计专业,2004 年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曾在上海市审计局金融审计处担任项目主审计官,百安居(中国)有限公司担任总监,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内审总监、副总经理;2013 年-2018年期间,历任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协信(控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担任听典(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北京久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24 年 7 月 19 日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司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 年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 年 度 现 场 出 以 通 讯 委 托 出 缺 席 董 是 否 连 列 席 股
独 立 董 应 参 加 席 董 事 方 式 参 席 董 事 事 会 次 续 两 次 东 会 次
事姓名 董 事 会 会次数 加 董 事 会次数 数 未 亲 自 数
次数 会次数 参 加 董
事 会 会
议
林强 11 1 10 0 0 否 5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本人对 2025 年度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组织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期间,听取公司内审部门工作汇报,审议各阶段工作计划及总结,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在与公司内审工作人员的沟通中,结合自身专业财务知识及项目经验,对内部审计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和监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使用、募投项目调整与终止、关联交易租赁及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等一系列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紧密围绕宏观经济走势、行业发展变革及市场政策导向,持续关注其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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