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恒辉转债”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安防”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恒辉安防提前赎回“恒辉转债”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3 号))同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
可转债”)50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 2024
年9月1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恒辉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48”。
(三)可转换公司转股期限
根据《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次可转债
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2 月 27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 年 8 月
2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价格的确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6 元/
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恒辉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 18.26 元/股调整为 18.1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恒辉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6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二)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恒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8.11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3.5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已触发“恒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恒辉转债”的赎回价格为 100.19 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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