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始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权。2025 年度,本人主动了解公司发展状况和经营信息、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部分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飞先生,198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研究生学历。2016 年 10 月—2017 年 11 月担任 Northumbria University( 英国),
Department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研究员;2017 年 11 月—2019 年 2 月任西安
交通大学化工学院研究员;2024 年 5 月至今任聚高合成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教授。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4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5 次,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亲自出席会议,未发生缺席或
者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与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沟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积极参与讨论,并基于客观、审慎思考对相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即《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本人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会。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在上述专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因聘任时间关系,未
参加相关会议。
2、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度,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因聘任时间关系,未参加相
关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因聘任时间关系,未
参加相关会议。
四、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定期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2、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 1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管理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进行现场调查与沟通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考察并与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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