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4 17:25:02 股吧网页版
震裕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滨海新城东港南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震林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4 人,代表股份 84,335,28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总股本172,579,648 股,下同)的 48.86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0,084,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0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7 人,代表股份 4,250,2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0 人,代表股份 4,251,2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4,250,2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8%。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3,976,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6%;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弃权 3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5%。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287,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0%;反对 45,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03,2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90%;反对 45,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8%;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3,976,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6%;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弃权 3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2,491 股,占出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