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2,648,525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24,669,38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回购股份数 2,648,525 股后的 122,020,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分红25,624,381.02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48,808,344 股(本次转增
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舍尾处理所得,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下同)。
3、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
每 10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如下:公司按照当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当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25,624,381.02 元÷124,669,387 股×10=2.055386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 0.2055386 元);本次转增股份总
数=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每 10 股转增比例÷10 股=122,020,862 股×4 股÷10 股
=48,808,344 股,按照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转增比例=48,808,344 股÷124,669,387 股×10=3.915022(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转增比例为 0.391502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055386 元)/1.3915022。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1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以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收盘公司总股本 124,543,64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2,648,525 股进行测算:公司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5,597,976.04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0.08%,不送红股;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票流动性,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73,301,698 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舍尾处理所得,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因公司可转债转股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的利润分配政策。
2、自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震裕转债,债券代码:123228)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125,738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24,669,387 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为 2,648,525 股。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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