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震林先生、洪瑞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持股比例由 45.9300%被动增加至 46.1638%,剔除回购股份后持股比例由46.9279%被动稀释至 46.8796%,系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所致。
2、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1、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变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5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195.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19,500.00 万元,期限 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债券代码“123228”。“震裕转债”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进入转股期。
截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 124,543,649 股(包含回购股份数量
2,648,525 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下同),剔除回购股份后
121,895,124 股。自 2025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期间,“震裕转债”
累计转股 125,738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4,669,387 股,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增加至 122,020,862 股。上述持股比例变动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 57,202,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5.9300%,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46.9279%。因上述转股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5.8836%,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46.8796%。
2、因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持股比例变动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1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实施完毕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在册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48,808,344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73,477,731 股,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增加至 170,829,206 股。上述持股比例变动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 57,202,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5.8836%,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46.8796%。因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增加至 80,083,990 股,持股比例被动变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1638%,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46.8796%。
综上,本次持股比例变动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 57,202,85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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