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6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目 录
释 义......3
第一部分 引言......6
一、 本所及经办律师简介......6
二、 制作本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7
三、 本所律师声明及承诺......8
第二部分 正文......10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10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12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13
四、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方案及发行条款......16
五、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28
六、 本次可转债的担保......28
七、 发行人的设立......29
八、 发行人的独立性......29
九、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32
十、 发行人的业务......32
十一、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33
十二、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34
十三、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36
十四、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37
十五、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37
十六、 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8
十七、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8
十八、 发行人的税务......39
十九、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39
二十、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40
二十一、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41
二十二、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41
二十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债之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42
第三部分 结论......43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本所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公司/震裕科技/发 指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可 指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债
震裕模具 指 宁波震裕模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震裕新能源 指 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聚信投资 指 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范斯特 指 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范斯特(江苏) 指 范斯特(江苏)有限公司
海南范斯特 指 海南范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范斯特 指 范斯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范斯特塞尔维亚 指 FINESTAMPING TECHNOLOGY CO. DOO
BEOGRAD
岳阳范斯特 指 岳阳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范斯特 指 江苏范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马克马特 指 上海马克马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震裕汽车部件 指 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震裕销售 指 宁波震裕销售有限公司
宁德震裕 指 宁德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常州震裕 指 常州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常州震裕新能源 指 常州震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震裕 指 广东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宁波马丁 指 宁波马丁具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马丁 指 杭州马丁具身机器人研发有限公司
宜宾震裕 指 宜宾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荆门震裕 指 荆门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上饶震裕 指 上饶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宜春震裕 指 宜春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宁波震裕 指 宁波震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震裕 指 海南震裕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震裕 指 震裕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匈牙利震裕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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