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担任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蒲一苇女士,197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
授、硕士生导师,先后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等国内外高等院校做访问学者,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宁波大学法学院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8 1 7 0 0 否 3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共计组织并主持召开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绩效考核指标以及激励机制的合理性、公平性和合规性进行了深入审议和监督。针对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对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确保激励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共计参加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合规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以及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共计参加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中,本人对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审查和监督,确认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以进一步完善发行方案和公司治理。本人将继续关注公司后续发行进展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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