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3
证券代码:300955 证券简称:嘉亨家化 公告编号:2026-029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杭州拼便宜”)。收购人及其股东认同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嘉亨家化”)长期价值,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二、2025 年 12 月 31 日,嘉亨家化原控股股东曾本生、杭州拼便宜共同签
署《曾本生与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一》”),杭州拼便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9,555,2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9.40%。同日,曾本生、温州苍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苍霄”)共同签署《曾本生与温州苍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二》”),温州苍霄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5,241,6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20%。同日,曾本生、杭州润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润宜”)共同签署《曾本生与杭州润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三》”),杭州润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5,140,8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10%。杭州拼便宜、温州苍霄、杭州润宜已签署《一致
行动协议》,同意结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 33.21 元。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上市公司 29.70%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前提条件已达成。
三、自《股份转让协议一》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完成后,曾本生放弃行使其所持上市公司剩余 26,000,612 股股份的表决权,本次表决权放弃自《股份转让协议一》项下标的股份转让完成过户当日起生效,至以下情形之一孰早发生之日失效:(1)本次要约收购完成股份过户手续;(2)《股份转让协议一》和/或《股份转让协议二》和/或《股份转让协议三》解除或终止。任何情况下,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依法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后不再受《表决权放弃承诺》约束。
四、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杭州拼便宜向除其自身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不可撤销的部分要约收购,拟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1,268,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1.10%),要约收购价格为 33.21 元/股。若嘉亨家化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收购股份数量 21,268,800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21,268,800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21,268,800 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六、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一》的有关约定,曾本生不可撤销地承诺,于要约收购方实施上述部分要约收购时,转让方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实际控制人减持规定及其所拥有可供转让股份数量可行的情况下,根据要约收购方要求积极配合申报预受要约,将股份临时托管于中登深圳分公司,未经要约收购方书面同意,不得撤回、变更其预受要约,以促使要约收购方实现部分要约收购。
七、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嘉亨家化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嘉亨家化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八、基于要约价格人民币 33.21 元/股、预定收购股份数量 21,268,800 股的前
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70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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