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5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 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
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2025年3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 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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