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和国忠)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泰妮”)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充分行使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发挥专业特长,谨慎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通过审阅文件、与管理层交流等形式主动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运作情况;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前进行深入了解和研究,从行业发展、财务、法律等多角度对公司的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内控建设、管理运营、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和国忠,男,中国国籍,1967 年 8 月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正高级经济师。曾任云南省盐务管理局盐政处处长,云南省盐业总公司人事劳资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公司改制办主任,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昆明至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领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川金诺、云南铜业、云南能投、云南锗业、罗平锌电、嘉缘花木独立董事。现任昆明至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明川金诺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贝泰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以勤勉尽责、审慎履职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过程。会前细致审阅全部会议材料,研究议案内容,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核实,掌握议案背景、实施可行性及潜在影响,为会议审议做好准备。
2025 年度,本人主动参与各项议题的深入研讨,立足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针对审议事项积极发表意见与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提供有效支撑。
本人 2025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公司累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3
次、未召开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他人出席、缺席、迟到、早退等情况,严格恪守履职纪律。
经本人核查,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法定要求。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全力支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本 报 告 期 现 场 出 以 通 讯 方 委 托 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 席 股
姓名 应 参 加 董 席 董 事 式 出 席 董 席 董 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 会 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和国忠 3 1 2 0 0 否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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