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王红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红旗作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并能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红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
生导师。本人 2023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担任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各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王红旗 10 8 2 0 0 否 5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
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对公司董事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发挥了提名委
员会的作用。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了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融资授信、投资、高管考核、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以及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等事项。本人均出席会议并对上述重大事项
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
均无异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多次探讨和交流。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
本人与上述各方就内部控制风险及应对、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
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遵守《上市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