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000,5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24,401,7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498,991.54 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559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4 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实行用款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用途
广发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9550880225742300163 补 充 流 动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0.00
子账户(定期户) 9550880225742300343 资金项目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9550880225742300253 0.00 已销户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深圳东盛支行 41001700040033452 0.00 已销户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青岛黄岛支行 38130101040074428 0.00 已销户
青岛分公司
中金辐照武汉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武汉润阳支行 17104601040005761 0.00 已销户
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
农业银行深圳东盛支行 41001700040034369 0.00 已销户
有限公司
上海金鹏源辐照技术有 农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
03880660040039578 0.00 已销户
限公司 示范区支行
天津金鹏源辐照技术有 农业银行天津航空城支
02250801040009811 0.00 已销户
限公司 行
注: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钴源采购项目”和“青岛电子加速器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
金 专 户 9550880225742300253 、 41001700040033452 、 02250801040009811 、
38130101040074428 、 17104601040005761 、 41001700040034369 、
03880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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